“媽媽”與“兒子”的合影
  羅兵因父親服刑、母親離家出走而與奶奶相依為命。奶奶生病無錢急救時,17歲的羅兵搶了小店2000元錢而被關進看守所。蓬安縣檢察院28歲的女檢察官王琴承辦該案,該院依法對羅兵作出不起訴決定。在“代理檢察官媽媽”王琴的關心和幫助下,羅兵復學,王琴從生活上、學習上關心羅兵,還陪他過了人生中最難忘的生日。羅兵經過努力考上大學,在月臺上,想起王琴對自己的關愛,即將踏入大學殿堂的羅兵熱淚盈眶,向不是媽媽、勝似媽媽的“代理檢察官媽媽”王琴喊出了一聲“媽”。  (原標題:我的“兒子”我的“媽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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