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上,家屬回想起自己的孩子紛紛落淚。房山法院供圖
  3名幼童在家門口玩耍,不幸墜入污水坑溺亡,其中包括一對兄妹。孩子的家人將村委會、排污企業等訴至法庭。昨天上午,房山法院竇店法庭公開審理此案,5名被告互相推脫責任。此案未當庭宣判。
  >>原告自述

  仨幼童玩耍中殞命
  今年1月4日16時許,家住房山閻村鎮小十三里村的周小霞帶著7歲的兒子亮亮和6歲的女兒貝貝在村頭玩耍,隨後又和鄰居家4歲男童聰聰一起玩。
  “我和聰聰的奶奶正在聊天,不到5分鐘,突然發現孩子們不見了。”周小霞傷心地回憶說。
  十幾分鐘,在位於閻村鎮大十三里村和小十三里村交界處的一個污水坑內,周小霞看到一個穿著黃色羽絨服的孩子,背面朝上漂浮在水面。
  周小霞說,她一眼就認出那是兒子亮亮。她先大聲呼救,緊接著跳入污水坑內。很快,周小霞的丈夫馮小鋒以及聰聰的奶奶也聞訊趕來,但為時已晚。亮亮和貝貝救上岸後已沒有呼吸,聰聰在經過一夜搶救後終告不治。
  本村人不知有此坑
  昨天,記者在庭審後採訪了孩子的家人。
  “當時污水管還在排水,坑裡有的地方結了冰。我1米6多的身高還踩不到污水坑底,估計水至少有2米深。”周小霞說。
  聰聰的奶奶說:“我在這裡住了幾十年,都不知道有一個污水坑。我跳進去後嗆了好幾口水,污水氣味刺鼻,裡面有很多生活垃圾。”
  據瞭解,亮亮兄妹倆是河南駐馬店人,出事前隨在京打工的父母住在小十三里村。而聰聰的父母、爺爺、奶奶都是本地村民。
  事發後,由於始終未能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,兩家人將污水坑的所有者、承包者、使用者等五方一併訴至法院。亮亮兄妹的父母索賠93萬餘元,聰聰的父母索賠87萬餘元。
  企業排污形成臟坑
  據幼童父母稱,發生事故的污水坑歸大十三里村所有,小十三里村和一家餐具清洗企業將污水排至一家建材企業附近,該建材企業的董某因嫌污水氣味刺鼻,便對該地的排污管道進行改造,並對發生事故的污水坑進行加深處理,將污水一併排至該水坑。
  原告的代理律師向記者展示3張事發污水坑的照片,律師說:“這是事發後不久拍的,污水坑內污水面積有百餘平米,水深至少2米,部分水面結冰。至今,依然有污水不斷排至水坑,且污水坑附近仍然沒有設置任何安全設施及警示標誌。”
  >>被告觀點

  怪罪家屬均稱無責
  昨天,遇難幼童家人來到庭審現場。當法官詢問起當時的情形,他們都忍不住落淚。但五被告均認為責任不在己方,並拒絕賠償。
  房山區閆村鎮大十三里村村委會的代理人稱,出事地點不是污水坑,而是本村所屬林地,13年前便種上楊樹,村委會在日常的護林工作中並未發現有水坑存在,只是在與小十三里村交界處有一米左右的緩坡,緩坡已經存在幾十年了。“事發後,派出所曾提出警告,但現在小十三里村和餐具清洗企業還在偷排污水。”代理人稱,自己一方沒有責任,而其他4名被告以及幼童父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,“我認為孩子的父母作為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。”
  房山區閆村鎮小十三里村村委會表示,該水坑有所有權不是該村的,因此無公共管理責任和義務。其餘幾位被告未向小十三里村委會申請,便擅自改排水地點、改造排污管道,因此,他們應當承擔責任。此外,小十三里村村委會否認曾向該污水坑排放污水。
  張某是某餐具清洗企業負責人,他表示,自己只是租賃、使用廠房,並通過正常的排水管道排水。張某還表示,只知道承租的廠房與小十三里村村委會共用一個排污點,但不知道污水排向何方。
  北京京江源太空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代理人表示,該企業與原排污點相鄰,因不能忍受污水刺鼻的氣味,於是經小十三里村村委會同意,由建材公司和村委會共同派人對排污管道進行改造,“施工只是將排污管道朝大十三里村的方向延伸了200多米。我方未排污,也不是排污點的所有人,所以對事件不負任何責任。”
  董某是北京京江源太空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職工,他的代理人說,改造該排污管道履行的是職務行為,不應視作本案被告。
  最終,法院宣佈,擇期再開庭審理。
  (溺亡兒童為化名)
  京華時報記者楊鳳臨
(原標題:3幼童污水坑溺亡庭審時無人“領責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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